客服电话:010-82252522 / 010-82254005
栏目导航
联系我们
北京中青家政有限公司
电话:010-82252522
010-82254005
邮箱:zqjzfw@sina.com



扫码添加微信

当前位置 >> 首页 >>产妇饮食通用要求及注意事项
产妇饮食通用要求及注意事项
 发布时间:2023-02-17 浏览次数:1068

产妇在生完孩子后,身体比较虚弱,饮食方面禁忌较多,尤其是坐月子期间和哺乳期,需要特别注意。

1.哺乳期禁食回奶食物。如韭菜、苦瓜、山楂、香椿、马蹄、黄花菜、八角、茴香,大麦及其制品,如大麦芽、麦乳精、麦芽糖等。

2.忌食寒凉、生冷、辛辣食物。生冷、寒凉的食物,如雪糕、冰琪琳、冰凉饮料、冷藏及冰冻食物等;不利于脾胃的消化吸收,也不利于恶露的排出。辛辣刺激性食物会伤津耗液,导致上火、口舌生疮、大便秘结、痔疮发作等病症,而且会通过乳汁使婴儿内热加重;产妇应忌食韭菜、葱、大蒜、辣椒、胡椒、小茴香、浓茶、咖啡、酒等。

3.忌食油腻、酸涩收敛食品。产后一周内,产妇胃肠胀力及蠕动均较弱,过于油腻的食物如肥肉、板油、花生米等应尽量少食以免引起消化不良。油炸食物难以消化,营养不足,不应多吃,避免增加肠胃负担。酸涩收敛食品,如乌梅、莲子、柿子等,以免阻滞血行,不利于恶露排出。

4.忌食过咸食品。过咸的食物,如腌制品,其含盐分多,盐中的钠可引起水潴留,严重时会造成水肿。但是,产妇亦忌饮食禁盐,产后出汗多,体内容易波动性的缺水、缺盐,严重者会导致身体里电解质失衡,以及食欲不振,身体无力等。产妇如果尿多、汗多,可适当摄入盐分。产妇饮食是应该少盐,但不是一点不加。

5.忌食过硬、不易消化食物。产妇胃肠功能较弱,加上运动量又小,坚硬、油炸、油煎和肥厚味的食物,不利于产妇消化、吸收,往往还会导致消化不良。

6.产后一周内忌喝老母鸡汤。老母鸡含有很高的雌激素,会使产妇身体里的雌激素增高,催乳素减弱,会抑制乳汁产生,导致乳汁不足,甚至出现回奶现象。另外,中医学理论,虚不受补,产后不宜立刻大吃大补。

7.产后第1天忌喝催乳汤。产后第一天,产妇的乳腺管还没有完全打开畅通,如果此时着急喝催乳汤,那么激发的大量乳汁会堵在乳腺管内,严重者会使产妇出现泌乳热和诱发奶涨甚至乳腺炎。